對於服務學習教學法的觀察心得

文/S-L見習帶領人 呂柏靓(暨南大學國比系)

服務學習的發展歷史從1960年美國學者杜威發表之經驗學習理論開始,台灣最早從大學端開始實施,直到2000年後各縣市中學陸續推動,而十二年國教之108課綱內,更將「學生服務學習活動」列為校定課程之一。

服務學習之於我

印象中和服務學習一詞的初識是在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列表上,每位學生不論意願高低,每周都得撥兩個鐘頭的時間到指定機構服務,我們系上主要是協助國中生的課業輔導。關於服務學習的方法,在大學教授的帶領之下,四年來不論課堂上研習知識理論,或課堂外實務應用於教育營隊,都頗常接觸。  

然而,仔細探討服務學習的實施歷程,及服務—學習之間的關聯和比重,再檢視我個人這大學四年來對它的認識和應用,便發現還有許多待完善之處,例如,大一上學期的服務學習—國中生的課業輔導,若能在服務前多加了解高關懷家庭子女的輔導策略,並在服務後和合作夥伴進行反思討論,應能提升服務學習的質量。再如,大二上學期與同學合辦的國際文化體驗營隊,營隊過程中我們給予學生許多異文化知識和體驗,學生們獲益良多,但若能帶領他們將所學化為公民行動,走進社區與人互動,進而提升該社區對異文化的認識,我相信該營隊能發揮更廣大的影響力。

服務學習之於社會

  2020年暑假,也思服務學習協會與花蓮洄家共好全人關懷協會合辦「媒體識讀-公民服務學習營隊」,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完整的服務學習歷程,從準備調查、執行、服務到慶賀,一連串扎實地輸入課程內容,緊接著在短時間內產出公民行動方案,對帶領人和參與者而言,都是一大挑戰。

  「能不能少教一點?」一旁觀課的我,看著帶領人努力地激發問答,而參與者們,年齡從國小到高中,有些吃力地接收著,營隊第一天結束時我心中不禁閃過這念頭。營隊第二天,課程內容來到服務學習準備期的高峰,然而參與者們的興致不減反增,直到設計公民行動方案的企劃時,各個都能說出有力的論述,我便明白,服務學習的準備與調查期一點兒也不能省略,如同耕作前期整土的工夫,以利後續播種和作物的生長,這便是服務—學習中「學習」的必要性,透過了解議題的歷史脈絡和多元觀點,長出獨立思考的能力,進而應用於公民行動企劃與執行期,服務當下,明白該行動的意義,服務之後,將所學所聞帶著走,繼續發揮公民影響力,這便是服務—學習中「服務」的價值。

服務學習之於教育

  教育部提出「自發、互動、共好」作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理念,我想這早已是大多數人對自我、對社會的期待。「做個有用的人」總會被寫在國中輔導課的學習單上,歷時不衰,但發揮影響力不再是長大後的事,我認為身為社會公民的我們,都能藉由服務-學習的引導教學發揮一己之力。

  曾經受服務學習引導的我,受惠於該過程的學習量之大,可惜那時還不知道完整歷程及其精髓,如今再以實習帶領人的身分接觸服務學習,我看見參與者起初因必要而學習,過程中因需要而動腦,並自發地因想要而探索更多,最後化為服務行動,能與在地社區互動,使我再次確認服務學習是一項從學童乃至於成人都能參與其中的公民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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